陆福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需“整治”
更新时间:2010-08-11 点击次数: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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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关乎民生、牵系长远、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利于充分挖掘农村土地整理复垦潜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耕地质量,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通过土地整治,可以提高土地的规划使用,提升土地的利用价值,促进土地的规模化使用。此外,土地整治有利于突破制约各地加快发展的土地瓶颈,有效地推进地方城市化。但是,我国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在全面铺开之际,还存在许多问题,其发展还任重道远。 一是做法上欠民主。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也必须尊重规律。因此,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政策激励,调动和保护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工作上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广泛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参与和监督。但是,一些地方工作方法还是老一套的行政命令,强制推行,霸王做法,伤害了农民的感情,造成了一些社会不稳定现象。 二是利益分配欠公平。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整治的利益分配上,没有把整理复垦后形成的建设用地置换指标优先保证农民宅基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足空间,而是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偿调剂到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使用,甚至跨行政区有偿转让,把土地整治作为寻租的途径。特别是没有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利益,而是寻求自身的利益zui大化,造成对农民的不公平。 三是规划编制不科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很多地方村庄建设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没有编制到位,就匆忙上马村庄综合整治项目,造成与未来村庄规划发展不能有机对接,使一些地方的土地综合整治成效不大,效率不高,科学性不够,有些甚至做无用功,劳民而伤财。 土地综合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推进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政策,立足实际、量力而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 首先,以人为本,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在土地综合整治中,要以农民的利益为核心,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参与决策,参与利益分配,公平操作,阳光推进。特别在征拆及安置补偿中,要切实维护好农民利益,严格执行标准,及时足额到位。 其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要因地制宜,科学推进,防止某些地方主要领导不切实际,为其制造行政政绩而大搞形象工程。因此,在综合整治规划编制中,要充分考虑满足农民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实际需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各地基础条件和工作难易,确定不同的发展模式。同时,要充分尊重科学,发挥专家的作用,做好科学论证。 再次,尊重农民,保护农村风俗习惯和传统文化。不能以整治的名义强行推进,违反农民的风俗习惯,对于农村新房的建设,要按照当地的传统文化,按照农民喜欢的样式进行设计,防止搞千篇一律的整齐建筑和违背农民意愿的住房设计。 zui后,严格法制,防止地方政府寻租腐败。要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借土地综合整治之名,行变相卖地之事,利用土地综合整治,为本级政府或个人谋取不当利益。因此,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严格查处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的违法行为,有效预防政府寻租与腐败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