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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确保农民用种安全

更新时间:2008-08-13      点击次数:2076

毛兴固 王震乾 陈红玲(云南省建水县种子管理站)
种子是有生命的、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的稳定。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维护正常的种子经营秩序,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案件的发生,建水县种子管理站加大了执法力度,强化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多措并举,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1严格实行种子经营备案制度
对经营资质不合法、不具备备案条件、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备案。到目前为止,进入我县经营的种子企业有45家,受委托代销的种子经营门市有131个。对经营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严格审查,统一报红河州农业局公告,没有公告的品种一律不准销售。
2建立种子留样备查制度
联合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对经营品种多、数量大的28个经营门市进行种子留样备查,其中:杂交水稻品种124个,杂交玉米品种69个,为种子质量纠仲裁提供依据。
3开展种子质量抽检
对9个种子经营门市的不同品种进行质量抽检,共抽检水稻品种50个,玉米品种29个,并将抽检结果通报给各经营户,对抽检不合格的8个水稻品种、2个玉米品种责令经营户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召回,退回原委托单位,若不按时召回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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